6

本文作者是:张伟

村委会换届选举是国家基层民主实践的尝试和探索。经过这么多年的运行,暴露出了不少问题,拉票、贿选的现象比较普遍,基本上和现在很多国家选举总统遇到的问题差不多。本文试图从经济解释的角度来分析当前村委会选举面临的各种问题。

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基本程序

1982年,村民自治首次写入了宪法。在1987年之前,村委会成员都由由乡镇政府直接任命产生的。1987年11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颁布,1987年-1988年,全国很多地方陆续开始了第一届村委会选举试点,以后每三年进行一次换届选举(现在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任期是5年)。1998年11月《村委会组织法》正式颁布。1999年10月,江西按新法进行了第四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也就是从这届开始选举采取自由提名和民主竞选(即“海选”)的方式提名候选人。2010年10月《村委会组织法》又进行了一次修订。到2014年,已经是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了。

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产生都是由具有选民资格的村民经过“海选和竞选”两轮投票选举产生。候选人的审核和整个选举的过程都是在乡镇政府的具体指导下和村选举委员会的具体主持下进行的。整个选举的主要流程依次为:乡里成立选举工作组制定选举方案、登记选民并公布选民和选举日期、自由提名候选人(即海选)、乡党委开会审核候选人、候选人差额竞选、乡政府颁发当选证书。

村委会换届选举的现象与困局

村委会换届选举自实行以来,暴露了不少问题。诸如贿选、暴选和操纵选举等现象在各地时有发生。一般来说,越是经济发达地区、集体经济雄厚或资源丰富的地方,村委会选举竞争越是激烈。越是穷的地方,村委会选举越平静。我做乡干部时,有个村书记就对我说:“国家拿我们村官不当干部,搞这样的把戏”。

有拉票、贿选成风的。拉票主要以打招呼、承诺好处、请客吃饭、送烟送酒送钱等。每到大选时间,县城和乡镇最热闹了,回家的人比过年时还多,大街上红头发的、黄头发的、没头发的都来了,餐馆到处暴满,今天张三请,明天李四请,选举前要请,选举后还要请,还真是拉动了消费。

有一些地方弄出了流血及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的。如,2008年的辽宁选举灭门案、2010年的河北选举血案、2011年的广东陆丰的“乌坎事件”……等等。

有的变成宗族房股势力的争斗。有些村长背后的代表就是宗族房股势力。有些地方村长看起来就像“混混”(光头,脖子上戴一大串转运珠),其实一些地方明明有更好的人选,但由于他们本人不参选,或是家族势力不强,或是不愿意花钱拉票,结果候选人变成了次优选择,最后选举的结果就变成了候选人背后所代表宗族房股势力的大小比拼。乡政府虽然也有筛选候选人的权力,但只能是剔除一些明显有过违纪违法前科的候选人,换句话说就是差中选优。乡政府假设能够推荐他们认为的更好的人选,也不一定能够选的上。这也就难怪很多村民抱怨:“怎么选来选去,村干部都差不多。”

这样的现象也造成了一些困局,那就是选举出来的村主任、村干部为了争取选票,他们不会轻易得罪人。特别是在一些难事、得罪人的事中,比如在征地拆迁、计划生育工作中,村干部基本上是躲在乡干部后面,去老百姓家里上户时,村干部就是给乡干部带带路、介绍介绍,然后就坐在边上喝茶。

村委会换届选举已经成了农村各种矛盾的交织点,说是斗兽场一点不为过。乡镇政府在村委会选举上能做的其实不多,也有人说乡政府常常干预选举,但我不这么认为,谁这么傻,干预选举那不就是引火烧身、得不偿失嘛。
从经济解释的角度来分析

选举是把属于乡镇的任命权给了村民,这样也就带来了两方面的变化。

一方面,是竞争准则的变化。拉票、贿选、打架械斗只是由于候选人之间竞争而产生的不同表现形式。87年之前的直接任命制,候选人之间的竞争准则是争取上级组织或领导的信任和青睐。现在的村民直接选举制度,候选人之间的竞争准则是争取村民的支持和拥护。上级任命的村主任,代表的是一个村的整体利益,也包括乡镇的利益。选举出来的村主任,代表的是局部利益。也就是多数人的利益,甚至是大家族的利益。然而,多数人的利益不能代表整体利益,也不一定比少数人的利益大,少数人的利益也有可能比多数人的利益大。而且,还因为有了三年任期制的存在,选举带来的租值消散一定比直接任命要大。

另一方面,从交易费用来看。两种制度下,同样都存在交易费用,谁优谁劣,只需比较两种交易费用的高低,哪种制度带来的浪费少,哪种制度就胜出。相比较而言,通过各种方法赢得广大村民的支持投票当选,当然比只赢得上级领导支持而上位更麻烦的多,也就是交易费用变大了。。另外,从乡镇政府的角度来看,直接任命只需要做好培养干部选人用人的工作,一旦选对了一个村主任,几乎就是一劳永逸的方法。而村委会换届选举中,乡镇政府不仅要制定方案、全乡动员、维护稳定,顺利完成选举,也就是要投入很多精力和行政资源。一些乡镇党委书记常说,每逢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时候就很紧张,如临大敌,生怕出事。

客观地讲,很长一段时间,村里还会选举,这个局限条件一旦建立很难改变。好在现在村级权力运行是两条腿走路,一个是村委会,一个是村党支部,合起来就叫“村两委”,党支部书记是村级的领导核心。乡镇党委对村党支部书记的产生有绝对的话语权,就算村主任能力不行,还有支部书记顶着。在现实当中,村一级因为有村党支部和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乡镇不会坐等村级组织租值消散殆尽,总会想办法改变村级组织软弱涣散的局面。

两个例子

现实当中,一些地方为了整顿村级吏治,也采取了一些比较好的办法。比如,我们万年县试行的干部驻村“1+2”方式。“1”就是选一个比较有农村工作经验的副科级干部担任村里的第一书记,“2”就是选两个大学生村官到村里担任支部书记助理或村主任助理。由于第一书记工作经验丰富,村干部很难骗到他,大学生村官年轻、有文化、有知识,出于对知识的崇拜,比较容易取得村民的信任。这样经过一段时间运行之后,村里的工作就会很快走向正轨,实际效果比较好。

还有一个例子,也是听一个乡镇党委书记亲口说的。他所在乡镇村委会换届选举时,有些村一张选票的价格到了千元(在江西欠发达地区是很高的),村干部在征地拆迁工作中也不给力,乡里很不满意,早就想换掉。乡里如果不采取办法,这些村干部又很有可能在换届选举连任。于是,他就在换届前派审计组去审计村里的账目,目的是要审出问题,顺势合法地拿下不得力的村干部,然后扶持新人去村里任职一段时间,经过一段时间的过渡后,这些新人通过换届选举顺利当选也就容易多了。

以上两个事例表明,就算村委会、党支部都烂掉,乡镇党委政府还是有办法扭转的,关键在于乡镇党委书记想不想干事、有没有魄力和勇气。

结语

村民主和国家民主,本质上是一码事,都是一人一票。不同之处在于,国家之上,没有更高领导层,空空如也,村之上还有县、乡等各级政府。村民主更像是实验室里的民主,如来佛掌上的孙悟空,总体风险可控。所以,我觉得国家还是没有放任完全的民主,只是把村委会和香港当成民主的试验田,让大家看看民主之害,也借机堵一下西方口实。邓公当年还是深谋远虑的,没有把政治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只是拿出村一级来试验试验,看看效果再说,不管怎样,无论哪一个层面都有党的组织作为领导核心,村里是这样,工会也是这样。正是因为有党的领导,村级民主才不至于失控。所以说,关键时刻,还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听党的话,跟党走。

期待你一针见血的评论,Come 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