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电影行业指责黑社会的声浪远比其他行业高。难道黑社会特别喜欢看电影?显然是因为该行业产权约束有特别难处,在通行法例之外不得不补充昂贵的合约费用。那么,难处何在?
明星租值谁属?
困难是这样的,银幕形象虽然是电影公司和演员联合产出的结果,但难以和演员个人形象分开。个人形象天然是私产,电影大获成功,演员随之大红大紫,有了明星的租值,但此时的个人形象既是演员的也是老板的。此时的明星形象仿佛一间股份公司,演员个人和老板同时持有股份;也犹如公司章程,股东们要共同约束资源的使用和收入的权利安排。收入分配和资源使用紧密相连,但明星形象的重点合约是资源的使用。
老板要发财,明星如果乱把妹,广告价值大跌;老板说票房重要,明星要赤身上阵,演员以尊严和人权相抵。这类纠纷可以数之不尽。原则上,在电影生产之前,各方的一切合约细节都有可能,如负工资,广告收入,个人行为约束等。但电影产出的信息费用和演员流动性很大,完美的合约不存在。何况被约束使用权利和收入权利的资源是特殊之物,人既是产出要素,又是权利主体,公众人物的举手投足都有显著的经济后果,别说细节约束不尽,就是有白纸黑字也未必奏效。
黑社会介入的本质就是约束演员个人形象的权利安排。旧中国有卖身契,也存在学徒制,这都协助着权利安排。香港后来转入英美法制,这些旧式契约不再入时,但权利安排的需求依然存在,黑社会的交易费用虽然昂贵,但比之租值消散相宜,于是在电影领域扎下根来。
重点是要看到这个人形象权利的约束,有助于拉近投资方内部成本和总体收入的边际相等程度。这财富最大化的要求和电影供应的繁荣没有冲突。迪斯尼生产的银幕形象全是卡通,没有昂贵的产权费用,其市值比其他美国同行的总和还大;电影生产还需要编剧和导演,但没有银幕形象和个人形象难舍难分的夸张效果,与黑社会的冲突远远不如演员来得激烈。
有拔枪对射的后果
个人之见是黑社会不是好制度,但无关什么道德偏见。而是可以清晰的看见黑社会界定产权带来的合约费用上升,是弊,可以很大。从使用法外暴力协助产权纠纷的角度看,艺人也可以是黑社会。只是市民一般同情明星,也不习惯从权利的角度看合约安排。
昔日梅姐发生片约纠纷,被黑社会威胁,报之以牙还牙,结果双方各死一人。事实上不少香港艺人自身也混迹帮派,既保护自己也可以威胁他人。这是使用黑社会带来的副作用,导致的合约费用一降一升,上升的那部分因为互有攻守可以升得很高,对整体供应不利。
传统有智慧
历来戏剧班主就是老板,出资搭台,也负责演出协调、培训后勤,其经济作用和今天的电影公司一样。同样面临捧红了角儿,需要约束占有演员部分权利的境况,师徒礼仪,行会组织,等级制度,各式合约粉墨登场。没有黑社会,中华的戏曲文化历来兴旺发达。转到阶级对立时代,约束权利的合约就变成了剥削的生产关系,程蝶衣不能逃脱被批戏霸污脸绑上台的命运。这命运对应着中华的文化浩劫。
戏子们的合约智慧今日复兴了。华谊兄弟既投资拍片,也经营艺人们的经纪合同,当然是某程度的强迫。我投资,你红了,但接了外部广告让投资老板也分享甜头是合理的吧;你当众乱说话,我可以训斥教你学做“徳艺双馨”。事实上没有经纪合同的艺人,投资方使用起来顾虑重重。赵本山是“戏霸”,收拾徒弟使用家法,外人看去觉得仿佛黑社会,但师徒双方没有使用枪支暴力来解决纠纷。民间艺术有基础的可不光是二人转,但加上这没有白纸黑字却人人遵守的家法,东北二人转演员毕竟是出息了
内地法例宽疏,电影投资北上
数年前流行港台明星内地揾食,是因为跟着资本北上的结果。香港的人权法例呆板,非但不能降低,反而是明显增加了电影行业的交易费用。这法律环境的区别,使资本的租值回报有了明显差异。不要说内地和香港一样!那边厢香港二流演员组织罢工乞食,这边厢赵本山却家法惩罚徒弟“跪榴莲、顶菠萝”。